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离退休工作两级管理的实施意见(西委〔2020〕236号)
发布时间2020-12-29 09:41:19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西委〔2020〕236号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
关于离退休工作两级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离退休工作,建立健全离退休工作校、院(部、处)两级管理工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
离退休教职工长期奋斗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一线,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是学校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客观要求,是传承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的重要体现。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高度重视和加强离退休工作,认真做好教育、服务和管理,不断提高离退休教职工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继续发挥离退休教职工的作用,使离退休教职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强化离退休工作校级服务管理责任
(一)学校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离退休工作。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分管组织、人事和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离退休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二)学校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定,统筹领导学校离退休工作;
2.加强学校离退休工作制度建设,推进离退休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审定学校离退休工作计划和有关实施办法;
4.督促和检查各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5.统筹学校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
6.引导离退休教职工为国家和学校的改革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三)离退休工作处是负责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拟定离退休工作有关的实施意见、管理办法;
2.配合离退休党委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学校离退休教职工两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离退休工作;
4.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慰问和困难帮扶工作;
5.负责定期召开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传达学习学校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校情,听取离退休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
6.负责听取离退休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努力解决好实际问题;
7.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老年群团组织的工作;
8.负责各类离退休人员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9.负责老年大学建设工作;
10.负责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与管理;
11.组织开展老龄问题研究。
三、学院(部、处)离退休工作服务管理主要职责
(一)各学院(部)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部)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及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落实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及本单位离退休教职工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各部(处)、直属单位及荣昌校区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机关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工作由各部(处)具体负责。
各单位离退休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向离退休教职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本单位改革、发展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三)积极发挥离退休教职工作用。在工作需要、本人愿意、身体健康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发挥其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
(四)主动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生活和健康情况,积极帮助离退休教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1.教职工退休时,领导要通过谈心交流等方式做好思想工作。
2.老年节、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组织开展看望、慰问离退休教职工活动,邀请离退休教职工参加重要活动。
3.离退休教职工生病住院治疗期间,要派人看望、慰问,对于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要予以关心和照顾,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4.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要主动协助家属按有关要求办理殡葬事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原《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离退休工作两级管理的实施意见》(西委〔2014〕51号)同时废止。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抄送:党委常委、温涛副校长。
西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