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通知]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关于开设服务大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31 10:43:16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广大教职工:
为更好服务广大教职工,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在行署楼B栋130、131房间开设了服务大厅,并将于6月1日开始受理业务。届时,部分人事工作业务办理、政策咨询将在服务大厅受理,请各位教职工知悉。现将服务大厅业务受理范围通知如下:
一、综合科、师德科业务(1号工位,咨询电话:68254563)
1.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印章使用;
2.办理教师个人政审事宜;
3.收取教师有关评优评奖材料。
二、人事科、评聘科业务(2号工位,咨询电话:68367545)
1.开具在职证明、聘用证明、职称证明,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岗位聘用证书》;
2.拟聘人员三方协议签订,人事聘用合同签订,教职工请(休)假和兼职审批备案,劳务派遣用工审批及管理;
3.人事档案查询审批,新进人员人事系统数据审核;
4.办理教职工入职、调动、岗位类型转换、辞聘、退休、延退等手续。
三、选聘科、培养科业务(3号工位,咨询电话:68250223)
1.收取人员选聘材料;
2.办理教师学历提升、国内外访学等相关手续;
3.收取各类省部级人才项目和教师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办理重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4.办理博士后进出站、延期、退站手续,收取博士后项目申报材料。
四、工资科、社保科业务(4号工位,咨询电话:68254570)
1.开具收入证明、社保证明、工资转移介绍信;
2.办理医疗救助申请、丧葬抚恤费申请、生育保险报销等手续;
3.办理工伤的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医疗费用报销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报销申请等手续;
4.办理退休人员更换银行卡,查询退休人员养老待遇。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