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和《关于做好第五批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系统退休教师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帮助提升新疆职业大学人才队伍梯队建设,现将新疆职业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招募公告转发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审批的自治区直接管理的区属高等院校。学校目前设有友好校区、达坂城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800余亩。建校63年来,先后建设成为全国首批高职教育试点院校、首批百所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AHK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联盟单位、中德汽车机电职业教育项目(SGAVE)学校、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高职院校。完善提升“工科立校、制造业当家、文旅特色专业群协同发展”办学格局,设置13个高职专业大类,开设62个专业。建有国家级骨干专业6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4个,重点、特色专业14个,打造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水利、电力、文旅、“一老一小”等产业集群优势专业,是全区唯一覆盖“吃住行游购娱”文旅六要素的全产业链人才培养高等院校。
学校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3人,新疆天山领军人才3人,新疆工匠3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8人。拥有设施先进的实验实训条件和丰富的图文信息资源,图书133.05万册,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教学型实验室有98个。建有校级、省部级在线课程、一流课程47门, 产教融合实践平台23个,建立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200余家,建有14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162个校外实训基地。面向未来,将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在做优做强现有优势专业群基础上,重点聚焦化工、能源等产业集群,致力于建设成为自治区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职业大学。
二、需求计划
详见《新疆职业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岗位招募需求一览表》(附件1)。
三、基本要求
“银龄教师”招募计划以学校需求为导向,围绕办学定位,面向学校重点发展学科和领域、紧缺人才专业、重点创新平台建设与发展需求,“银龄教师”聘任期间须全职在岗。
四、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甘于奉献,志愿到新疆任教教学。
(二)年龄70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三)教育教学或科研经验丰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科研院所、企业行业退休专家可放宽要求)。
五、岗位职责
正高级职称:
(一)每年指导申报2项以上厅局级教科研课题或指导申报2项横向课题(1万元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发表2篇学术论文;
(二)每学期承担不少于64学时的课堂教学工作;
(三)承担课程开发、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团队建设、教师培训等指导工作,指导青年教师3-5名。对学院学科及专业建设、学科发展规划和教师申报自治区及以上各类课题予以指导,可视实际工作量适当减少教学工作量;
(四)参与并指导二级学院或教研室的学术讲座(报告)、教研会议等活动;
其他岗位职责,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聘期结束后,由学院负责考核。
副高级职称:
(一)每年指导申报1项以上厅局级教科研课题或指导申报1项横向课题(1万元以上)或指导学生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每学期承担不少于64学时的课堂教学工作;
(三)承担课程开发、教学改革、产教融合、团队建设、教师培训等指导工作,指导青年教师3-5名。对学院学科及专业建设、学科发展规划和教师申报自治区及以上各类课题予以指导,可视实际工作量适当减少教学工作量;
(四)参与并指导学院或教研室的学术讲座(报告)、教研会议等活动;
其他岗位职责,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聘期结束后,由学院负责考核。
六、待遇保障
签订长期服务协议(3年及以上)的,税前补助标准按正高级职称15万元/年·人、副高级职称13万元/年·人标准执行,服务期内待遇按月发放,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签订短期服务协议(3年以下)的,税前补助标准按正高级职称10万元/年·人、副高级职称8万元/年·人标准执行,服务期内待遇按月发放,特殊人才,一事一议;
在校工作期间,因病因伤发生医疗费用,按本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有关规定办理;
其他相关待遇按照学校银龄教师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七、聘任程序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退休证明、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至新疆职业大学各二级学院。
2.人员遴选。新疆职业大学二级学院对拟应聘者的学历、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评议,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建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3.签订协议。银龄教师与新疆职业大学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协议)。
4.中途因病、事等特殊原因提前终止服务协议的,按实际在校工作天数核算待遇。
5.本招募通知2025年全年有效。
八、其他事宜
符合新疆职业大学招募“银龄教师”条件人员,可电话咨询相关事宜。人事处联系方式:叶老师 0991-3785335。
附件:
1.新疆职业大学2025年银龄教师岗位需求表
离退休工作处
2025年11月3日